江西鄱阳:明知稻谷不能作种 以假充真坑害农户
2023-12-03 19:44:58
运用,仍假充合格种子予以出售,形成500多户农户可得利益丢失57万元。日前,经江西省鄱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出售伪劣种子罪一审判处张文东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
农友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4日,张文东、张某(另案处理)系公司股东,别离担任商场出售和质量管理工作。同年11月,张某因公司“赣晚籼38号”种子销量好,库存不行,所以联络经销商收买6600斤“赣晚籼38号”稻谷作为备用种子,张文东与张某一起查验该批稻谷时发现,稻谷不符合稻种条件,但仍收买入库。
2011年4月,农友公司将这批不合格稻谷打好包装,同公司培养出产的合格种子一起出售。5500斤稻谷被当作合格种子以每斤3.5元的价格出售给鄱阳县经销商,后别离售给500多户农户栽培。到了收割时节,农户发现早熟株、异型株、不育株的杂株率到达45%,形成可得利益丢失57万元,所以向当地农业部门反映。经农业专家对稻种进行查验确认,发现存在假种子,很快,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过后,农友公司和鄱阳经销商自动对农户丢失作出了补偿,减少了农户的丢失。案发后,公司被主管机关撤消营业执照,张文东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