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未去壳大米过境也受限15公斤违者最高拘禁1年

2023-08-19 23:11:18

  人民网5月21日电 据香港中评社音讯,依据香港法例第296A章《储藏产品(进出口及储藏存货控制)规例》,食米是香港仅有的一种储藏产品,除非取得工业贸易署署长亲身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不然任何人不得将过量大米运送出口。该法令相关规定显现,无论是去壳或未去壳、已碾磨或未碾磨的食用大米都归于法定储藏产品的规模。

  据悉,任何人的个人行李内无论是供自己运用或作为礼物从香港出口或许进口至香港的储藏产品,只需分量超越15公斤就需要工业贸易署的许可证。依据《储藏产品法令》,一旦带着超越15公斤的大米过境被查出即属违法,一经科罪,最高可被处罚款5万港元及拘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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