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袋装大米普遍缺斤少两 经销商称系潜规则
在记者调查的几个品牌的大米中,有一种叫“稻花香”的,生产厂商在安徽六安,包装袋上标明的是50斤,可当记者复秤时,发现这袋大米只有47.52斤。
随后,记者按照这袋大米包装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拨通了生产厂商的电话。可当记者拨打电话时发现,这个号码竟是本地手机。
电话接通后,对方自称姓刘。他对记者的提问并没有感到惊讶,反而认为袋装大米不足斤是很正常的事。
刘先生说:“我是杭州的总经销,别说在杭州都会存在计量不足的现象,就是到上海等其他的城市是相同,没有几个地方是足量的。如果足量,价格肯定会上去,再说了,厂家一定要这么干,我们也没有很好的方法,除非有关部门能管住厂家。”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拱墅分局,拱墅区质监部门一位陶姓科长说:“我们很早就接到过相关的投诉,也查处过一些经销商,甚至还曾经联系过生产厂商当地的质监部门,希望能够通过他们来监督管理好生产厂商,但最终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陶科长说,如果大米的生产厂商在本地,出现了这些不正常的情况,质监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生产厂商进行查处。但如果是外地的大米已经在本地市场上流通的话,那么其实是应由工商部门牵头,他们配合,联合查处。
最后,陶科长提醒市民,在购买大米时,最好到公平秤上称一称,按计量付费比较好。
在今年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义乌市城西街道七一村党委书记何德兴提交了一份《关于食品监管应效仿公安110,不能再多头管理的建议》。
何德兴提到,食品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必然的联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但从目前现在的状况来看,食品从田园到餐桌的过程中,有多个部门直接或间接地管理,出现了“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尴尬现象,到最后大家都不管、管不住,造成推诿扯皮。从这个方面看,食品企业最需要讲道德,也最需要法律规范和社会监督。
何德兴讲到的是食品安全问题,但从袋装大米存在缺斤少量的尴尬现在的状况来看,食品问题已不单单只是安全问题,虽然缺斤少两问题较之安全问题而言,要相对显得轻微些,但这也毕竟关乎到国计民生,所以,缺斤少两问题也同样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不应该出现“多头管理,结果谁也管不了”的尴尬局面。记者 包敦远(今日早报)